卫人秘〔2011〕200号
关于转发省卫生厅、人社厅《关于2012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九华山风景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人社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11﹞833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附件: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抄送:市人社局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人秘〔2011〕833号
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中直驻皖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教育厅、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它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最终考试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9、20、 26、2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9、2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9:00-11:0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八、考试报名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必须同时上传照片),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持相关的证件、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县主管部门审查后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5日期间集中报所在市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省人社厅、省卫生厅于2012年2月底前对各考点上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中直驻皖单位及省直各部门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在肥中直及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省直报名点-安徽省卫生厅职称工作办公室(地址:省疾控中心招待所745房间,合肥市芜湖路377号,联系电话:0551-2884596)报名参加考试,省直考点现场集中确认时间为2012年1月5--15日,确认同时需提交2寸同底版证件照3张。
九、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我省有关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要求,做好驻皖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一、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5.网上报名可由考生本人通过摄像头采集照片或经考点同意由考点集中采集照片(照片要求:①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②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③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④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十二、收费标准
2012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等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415号文件执行(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各地卫生、人社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12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101 | 药学 |
102 | 中药学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06 | 病理学技术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108 | 营养 |
109 | 理化检验技术 |
110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111 | 病案信息技术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201 | 药学 |
202 | 中药学 |
203 | 护理学 |
204 | 中医护理学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208 | 病理学技术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210 | 营养 |
211 | 理化检验技术 |
212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214 | 输血技术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01 | 全科医学 | 346 | 超声波医学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347 | 麻醉学 |
303 | 内科学 | 348 | 康复医学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349 | 推拿(按摩)学 |
305 | 呼吸内科学 | 350 | 中医针灸学 |
306 | 消化内科学 | 351 | 病理学 |
307 | 肾内科学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308 | 神经内科学 | 353 | 口腔医学 |
309 | 354 | 口腔内科学 | |
310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
311 | 结核病学 | 356 | 口腔修复学 |
312 | 357 | 口腔正畸学 |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358 | 疼痛学 |
314 | 职业病学 | 359 | 重症医学 |
315 | 中医内科学 | 360 | 计划生育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361 | 疾病控制 |
317 | 普通外科学 | 362 | 公共卫生 |
318 | 骨外科学 | 363 | 职业卫生 |
319 | 胸心外科学 | 364 | 妇幼保健 |
320 | 神经外科学 | 365 | 健康教育 |
321 | 泌尿外科学 | 366 | 药学 |
322 | 小儿外科学 | 367 | 中药学 |
323 | 烧伤外科学 | 368 | 护理学 |
324 | 整形外科学 | 369 | 内科护理 |
325 | 中医外科学 | 370 | 外科护理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371 | 妇产科护理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372 | 儿科护理 |
328 | 中医骨伤学 | 373 | 社区护理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374 | 中医护理 |
330 | 妇产科学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331 | 中医妇科学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332 | 377 | 核医学技术 | |
333 | 中医儿科学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334 | 眼科学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335 | 中医眼科学 | 380 | 病理学技术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382 | 营养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340 | 385 | 消毒技术 | |
341 | 肿瘤内科学 | 386 | 心理治疗 |
342 | 肿瘤外科学 | 387 | 心电学技术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344 | 放射医学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345 | 核医学 | 390 | 输血技术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附件2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考生照片) | |||||||||||
出生日期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编号 | ||||||||||||||
报名情况 |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专业代码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知识 | ||||||||||||||
现有技术资格 | 专业实践能力 | ||||||||||||||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执业类别 | ||||||||||||||
教育情况 | 最高学历 | 学位 | |||||||||||||
毕业时间 | 学制 | ||||||||||||||
毕业学校 | 学校备注 | ||||||||||||||
毕业专业 | 毕业专业备注 | ||||||||||||||
工作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申报人员签名 |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①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专业代码为301至360、102、202、204、367、374的专业,各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④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具 体 工 作 | 时 间 安 排 |
网 上 报 名 | 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2011年12月21日-2012年1月15日 |
报名点、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 2012年1月16日- 3月2日 |
考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 2012年2月28日前 |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 | 2012年3月6日-3月14日 |
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 2012年3月20日前 |
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情况 | 2012年3月15日前 |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 2012年4月20日-5月27日 |
考点考办设置上报 | 2012年4月20日前 |
试 卷 交 接 | 2012年5月8日-5月18日 |
考 试 实 施 | 2012年5月19、20、26、27日 |
考区回收纸质答题卡 | 2012年5月22日 |
考点上报数据修正信息 | 2012年6月6日前 |
考点进行违纪违规信息录入并上报正式文件 | 2012年6月10日前 |
考点上传《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 | 2012年6月18日前 |
网上成绩发布 | 考后2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