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卫字[2009]68号
关于印发《桐城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加强卫生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桐计生领字[2009]4号文件精神和市卫生局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特制定《桐城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年终考评。
二OO九年七月八日
桐城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
一、共同考核指标(20分)
(一)、成立计划生育组织。有分管领导、主办科室和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有学习和工作部署记录。4分,每缺一项扣1分。
(二)、单位内部要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措施,并与相关科室和本辖区内的一般卫生院、卫生所、村卫生室(站)及个体医生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共6分,每缺一项扣2分。
(三)、本单位职工及雇佣人员无计划外生育的得4分,出现计划外生育的不得分。
(四)、协助计生部门管理单位和职工的出租房屋2分,出现租客计生失控现象,不得分。
(五)、本单位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汇报材料及时上报的得2分。
(六)、管理资料齐全、登记操作规范得2分。
二、责任考核指标(80分)
(一)、核查《婚育证明》(10分):市卫生监督所为流动人口办理和年审《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时,未核查或规范登记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过的《婚育证明》,每例扣2分,扣完为止。
(二)、全面推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10分):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查出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已婚育龄妇女孕期保健检查和分娩时,未查验登记其《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有效身份证的,每例扣2分,未填写《安徽省出生医学登记表》,并未将怀孕信息和出生婴儿信息及时通报辖区人口计生部门的,每例扣2分。
对无证孕妇入院后未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的,在考评总分中按每例扣2分累计计算。此项实行倒扣分。
(三)、发放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工作(10分):妇幼保健院在发放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时,未查验并登记《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或计划外生育处理终结书的,每例扣5分,扣完为止。
(四)、严控胎儿性别鉴定(15分):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各医疗单位及各地诊所利用B超等医学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每例扣10分,11周以上的孕情检查缺身份证和准生证登记的,按每项各扣1分,11周以内的孕检缺身份证登记,每例扣1分。此项实行例扣分。
(五)、严控无证明引产手术和取环术(10分):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各医疗单位和保健单位未得到计划生育部门证明许可,为怀孕11周以上的孕妇实施引产手术和无证取环的,每例扣10分。11周以内的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缺身份证登记的每例扣1分。此项实行倒扣分。
(六)、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5分)。每例缺项身份证登记的扣1分。
(七)、计生信息通报(20分):检查各产科医院按月向计生部门通报《医院怀孕、出生、手术(引产)情况》信息和《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信息,每少通报一次扣5分,每漏报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抄送:市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