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县卫生信息网:有关印发《全市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公告:桐卫字[2010]56号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25号)和省、安庆市卫生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报:安庆市卫生局。全市卫桐卫字[2010]56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25号)和省、安庆市卫生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报:安庆市卫生局。
全市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消防法》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和省、安庆市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政府消防工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为重点,建设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医疗卫生单位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夯实医疗卫生单位防控火灾基础,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自查自改,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员工消防责任。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卫办发〔2006〕16号)为主线,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尽快消除隐患。
2、强化演练,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法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掌握技能,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定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注重实效,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工种人员要参加消防培训;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干部职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二)落实单位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要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于人员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出租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夏、冬季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纳入2010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卫生局将加大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力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对口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局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消防规划纳入单位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要及时组织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使消防设施建设达到消防标准。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每年要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消防安全任务,人人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防火墙”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火灾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消除消防工作具体责任虚化缺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自身消防安全。
(二)及时部署,分阶段行动。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7月)。各单位要组织传达学习全市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2、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8月至2012年10月)。各单位要逐项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完成消防安全检查、整改、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各方面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位、认识到位、目标措施到位、检查到位,杜绝发生火灾。
3、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验收。
(三)抓好自查,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对消防设施进行认真的检查,对发现的消防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有可能酿成火灾的,要停业停产整顿,并做好有关台帐登记备查。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要及时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卫生局将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