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0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根据卫生厅、安庆市卫生局的统一布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补充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文件通知精神(见附件1),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护士执业注册材料的初审工作,经初审合格后由单位统一上报我局行政许可科。
二是上报材料的几点要求。
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两次通过的,需提供两次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⒉聘用证书应该为正式合同或聘用证书。合同或者聘书的格式要求标准正式,注明单位、科室、待遇、聘期等,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其中,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短于今年12月31日。所有的简单证明、手写证明之类一律不予通过;
⒊证件照应为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不得使用大头贴、艺术照等非证件照片;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⒋各单位材料要求由单位统一上报,做到每人份资料使用一个档案袋(所有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用订书机装订,所有的原件按顺序用别针别好),并在档案袋上编号(与护士注册统计表上的编号一致)。上报的表格均从使用附件下载,不得使用其它类表格.
⒌各医疗卫生单位报送材料时附带上报纸质 《2010年护士注册统计表》(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
三是护士信息联网录入工作。市医院、中医院按照卫生部2008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将本单位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护士由市卫生局负责信息录入。
四是报送时间和方式。10月28日开始资料收集审核,双休日正常上班,各医疗卫生单位请于11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表(按首次注册、变更注册等类别分别统计)上报,(同时附电子版一份),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6121579。
附件:
2、2010年护士注册统计表.doc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