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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桐城卫生网 更新:2013-7-3 中国卫生人才网
桐城县人才卫生网:转发安庆市卫生局有关印发《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公告的公告:全市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发展我市妇幼保健事业,规范基层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建立可持续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市孕产妇、儿童的健康水平,现将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宜卫基妇〔2012〕6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

全市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发展我市妇幼保健事业,规范基层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建立可持续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市孕产妇、儿童的健康水平,现将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宜卫基妇〔2012〕6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创建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

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试行).doc

附件1: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考核标准.xls

附件2: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规范化保健门诊考核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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