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安徽省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进度月报表》新表样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报。各基层单位报表经办人员要严格审核12月份报表,经单位法人签字认可后,予以重新上报,报表报送渠道不变。其中市疾控中心、监督所、妇幼保健院要做好逻辑审核,通过不同途径和方式对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附件:安徽省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进度月报表新.xls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