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急 卫电〔2013〕12号
转发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卫生厅
2013年5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