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卫人秘[2013]225号)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皖卫人〔2006〕93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和农村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按皖卫人〔2006〕94号、皖卫人〔2004〕22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
二、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职称申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
三、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者均须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2011年理论考试成绩合格3年有效,2012年理论考试成绩合格2年有效,考试当日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因公出国任务者免考),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评审。理论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拟定于2013年8月下旬进行,具体报名细则另行通知。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于9月中旬在安徽省卫生厅网站公布。
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从2010年起,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农村或城市社区服务一年以上(任期内执行援外、援藏、援疆、援川任务人员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学历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六、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双专科毕业人员,两个专科学历专业均为医学及相关专业,在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给统一监制验印的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后,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参照原安徽省教委、安徽省人事厅教成[1998]26号文件精神,计算学历取得时间:1998年7月1日以前的毕业生,从1998年7月1日算起;1998年7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从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下个月算起。
七、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材料及证件需先报送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初审,再行报送省人社厅审查同意后方可报省卫生厅职称工作办公室参与评审。
八、各地各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将2013年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含2013年报名参加考试人员、2011年理论考试成绩合格3年有效、2012年理论考试成绩合格2年有效的人员)评审材料、《2013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市卫生局人教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347205。
九、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批复,收费标准调整为评审费300元/人。
请各地、各单位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材料,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附件:
1、申报材料须知
2、2013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一览表
3、《安徽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4、《2013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6、《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安庆市卫生局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