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卫生系统人才需求状况,经县政府批准,我县200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名,其中县直卫生单位16名,乡镇卫生院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名。1、县医院8名:西医8名(含麻醉1名、影像1名)。2、县中医院6名:西医4名(含口腔1名、影像1名)、中医2名(含康复1名)。3、县疾控中心2名:预防医学1名(男性)、检验1名。4、乡镇卫生院21名:西医8名、中医3名、妇幼保健4名(女性)、护理6名(女性)。
三、选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等条件
1、报考县直卫生单位岗位的,必须是持有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卫生类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名时尚未拿到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由院校提供有效证明,并签订招聘诚信承诺书)。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①有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卫生类大专以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拿到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由院校提供有效证明,并签订招聘诚信承诺书);②有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卫生类中专毕业生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③具有国家承认的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卫生院(所)及以上卫生机构工作的临时人员(以各单位2006年6月上报的花名册或文件为准);④具有国家承认的卫生类专科以上学历和执业助师以上资格且经县卫生局注册的乡村医生。
3、学历和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热爱卫生事业。
(三)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乡镇卫生院(所)及以上卫生机构工作的临时人员和经县卫生局注册的乡村医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专业岗位人数达不到2∶1的,该专业岗位的招聘计划按比例递减。
报考县直卫生单位岗位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专业岗位数,则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县卫生局、人事局、监察局监督指导下,进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印发文件(通知)、张贴公告、 在岳西县卫生网、岳西人事编制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等形式公布招聘办法。
(二)报名资审要求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时尚未拿到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由院校提供有效证明,并签订招聘诚信承诺书),同时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150元。
(三)考 试
1、笔 试(报考县直卫生单位岗位的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均应参加)。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总分200分。报考县直卫生单位岗位的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分别以不同试卷进行考试。
2、面 试(报考县医院、县中医院岗位的参加)。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医学、临床技能知识。
面试分值50分。面试办法另定,由县卫生局、人事局、监察局共同组织。
(四)体 检
依考试(笔试加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
(五)考 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六)对考核合格人员履行公示程序后,确定聘用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进入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对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聘用合同制、执业资格准入制。由县卫生局分配到县乡(镇)卫生单位工作,并承诺8年内保持岗位稳定。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受聘人员,应在第一个周期内(两年)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5月19日至22日在县卫生局会议室报名。
5月30日在县卫生局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月31日上午9︰00~11︰30进行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下午15︰00~17︰30进行专业知识考试。
6月2日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6月4日进行面试。
6月5日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6月6日体检。
6月7日~9日考核。
6月10日确定聘用人员。
六、招聘纪律
1、考务人员工作纪律:凡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取消考务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考生纪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①考生在报名时提供假证件的;②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③考生在考试时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卷的;④考生由他人代考、偷换答卷、拒绝和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岳西县卫生局 岳西县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