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妇社发〔200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规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参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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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 [09-10-19]
目 录
前 言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2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23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7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43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52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54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59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61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66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