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总结我县2009年度卫生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形势,部署2010年卫生工作任务,经研究,拟召开2010年度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拟定于3月上中旬在城关召开,会期半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
1、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局机关二级机构以上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受表彰对象。
2、邀请县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到会指导。
三、表彰事项
(一)奖项设置
1、设先进单位奖6个,其中,中心卫生院2个,一般卫生院3个,县直卫生单位1个。
评选办法:以县局组织的年终综合考评成绩为依据,县直卫生单位受到省以上表彰奖励的优先,由考评小组推荐,组织组审核,局党组审定。
2、设单项奖12个,即医疗质量、护理质量、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计划财务、医德医风建设、项目建设、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药品零差率销售等工作各1个,合作医疗2个。
评选办法:以县局组织的年终综合考评为依据,由考评小组推荐,组织组审核,局党组审定。合作医疗单项奖由县合医办推荐;医德医风建设单项奖由纪检组推荐;项目建设单项奖由项目办推荐;一体化管理单项奖由监督股推荐;药品零差率销售单项奖由计财、药招办推荐。
3、优秀卫生工作管理者6名。
评选办法:以获先进单位奖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优先,由考评小组推荐,组织组审核,局党组审定。
4、优秀乡村医生24名。
评选办法:由各卫生院推荐1名乡村医生参加评选,组织组审核,局党组审定。
5、先进个人52名。
评选办法:由各单位组织推荐,组织组审核,局党组审定。
县直卫生单位推荐先进个人21名。县医院7名;中医院5名;卫生局机关3名(含合医办1名);疾控、保健院各2名;监督所、卫校各1名。
乡镇卫生院推荐先进个人31名。来榜、店前、白帽、菖蒲、温泉、五河、天堂各2名;其它单位各1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在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得到本单位本系统和人民群众的公认。
2、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条件: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积极参与一体化管理和医改试点工作。
3、实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党风廉政建设、结核病管理、非法行医和医疗事故一票否决。
(三)奖励办法
本着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进行表彰。
1、先进单位发给奖牌和奖金。第一名发给奖金3000元,第二名发给奖金2000元,第三名发给奖金1000元。
2、各单项奖发给奖牌并奖金500元。
3、先进个人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组织领导
成立会议筹备领导小组
组 长:柯照华
副组长:汪秀兰 方锦钦 汪传德(常务)
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后勤组。
秘书组
组 长:周 武
成 员:孙 辉 刘国华 葛子敬 王红霞 吴 婧
职 责:负责起草卫生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年终综合考评通报、上级会议传达提纲、会议正式通知、日程安排表,审核经验交流材料和制作行风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等。
组织组
组 长:朱国志
副组长:孙 辉
成 员:刘节林 汪孟根 程 琦 吉文婷
职 责:负责预备通知和表彰决定的起草,评先评优的组织审核,奖牌、奖品、荣誉证书的购制、颁发等事宜。
后勤组
组 长:方翠霞
成 员:林庆华 李 红 汪为桥 胡建荣 储三清
职 责:负责会议的组织报到、食宿安排、会场布置、材料分发、会议宣传等事宜。
五、评比时间与评比要求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评选。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条件,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政治思想好,工作业绩好的同志推荐上来。
各单位在3月5日前,将2009年度先进个人和优秀乡村医生推荐表报大会组织组(县局业务股)。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