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卫办【2011】46号
各卫生院,各个体诊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卫监[2011]12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县卫生局制订了《岳西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并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管理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请各医疗卫生机构依职责开展好传染病管理工作,各卫生院须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村卫生室(站)。
附:岳西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岳西县医疗卫生机构
传染病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38号)、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111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物监管防范医疗废物流失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60号)、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以霍乱、手足口病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疾控[2011]107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卫监[2011]12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检查方案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对象: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要求,具体被监督检查的单位有所不同,具体检查对象和内容如下:
(一)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2、检查内容: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情况;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各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制定并落实有半规章制度情况;自2010年元月至本次检查之日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血液透析等重点环节开展抽检情况;建立对住院病人合并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措施等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
2、主要内容: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等情况。
(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主要内容:疫情报告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疫情网络直报单位网络直报系统通畅情况疫情报告登记情况。
(五)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
2、主要内容:肠道门诊开诊情况;霍乱防治领导组织和制度建立情况;肠道门诊开诊情况;腹泻病登记和报告情况;腹泻病实验室检测情况。
(六)菌(毒)种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主要内容:保藏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数量、品种情况;保藏的条件情况。
二、 检查时间
检查自5月下旬开始,肠道传染病执法检查工作于6月下旬结束,其它检查工作于8月下旬结束。
三、 检查要求
1、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要对在关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禁买卖医疗废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毒隔离等制度,加强诊疗物品消毒管理,防止医院感染特别是医源性感染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2、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结合本次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此项工作。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下达书面整改意见,督促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对不能提供2010年元月至本次检查之日期间的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报告单的医疗机构及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