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庆 市 卫 生 局
关于做好迎接省卫生厅2011年
全省肠道传染病和救灾防病综合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省卫生厅将于2011年7月25-27日对我市肠道传染病和救灾防病工作进行综合督导。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肠道传染病和救灾防病工作综合督导的通知》(卫办应急〔201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卫生厅2011年全省肠道传染病和救灾防病综合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
卫办应急〔2011〕146号
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肠道传染病和救灾防病
工作综合督导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近年来,我省传染病发病较为平稳,但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发病呈明显上升趋势。监测显示,2011年1至6月全省感染性腹泻的发病数较去年同期增加55%,肠道传染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此外,我省目前正处于主汛期,气温较高,容易发生灾害相关传染病和高温中暑。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高温中暑卫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我厅将组织对相关地区开展以肠道传染病和救灾防病为重点的传染病综合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了解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救灾防病准备情况,查找和发现监测和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全省重点传染病防控和救灾防病工作。
二、督导内容
(一)肠道传染病
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2009-2011年肠道传染病监测、报告、检测、处置、管理和防控工作情况,具体见附件1-4。
(二)救灾防病和高温中暑工作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救灾防病、高温中暑工作准备和开展情况(听取市卫生局工作情况汇报)。
三、督导方式
(一)各市卫生局先组织自查并填写附件1-4中内容,省督导组现场抽查复核。
(二)省级督导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原始资料、工作记录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本次督导与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针对督导中现场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未被现场督导的市,请于7月25日前提交自查报告。
四、督导地区和对象
本次督导分5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督导2个市,每个市督导市本级及辖区一个县和一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如下:
(一)市本级: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督导内容主要是肠道传染病和相关自然疫源性疾病监测点;
(二)县级: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督导内容主要是肠道传染病和相关自然疫源性疾病监测点;
(三)乡镇/社区级:每县选择一个乡镇卫生院或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内容为肠道传染病防控。
五、督导人员和地区安排
(一)第一督导组
1.组长:罗要武
成员:汪方华、张进、陆美娟、樊春(女)、被督导市安排监督员1名
2、督导地区:宣城、滁州
(二)第二督导组
1.组长:陈湄
成员:吴家兵、倪泽刚、王爱红、马志鑫(女)、被督导市安排监督员1名
2.督导地区:六安、蚌埠
(三)第三督导组
1.组长:崔礼军
成员:李芙蓉、顾黎莉、崔光辉、王顺军,被督导市安排监督员1名
2.督导地区:淮南、亳州
(四)第四督导组
1.组长:李家龙
成员:刘红、王俊、缪春华、杨璐(女)、被督导市安排监督员1名
2.督导地区:宿州、淮北市
(五)第五督导组
1.组长:王建军
成员:胡万富、龚磊、周虎啸、陈进(女)、被督导市安排监督员1名
2.督导地区:安庆、池州
六、督导时间和联系人
2011年7月25-27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与被督导市联系。
厅应急办倪泽刚,省疾控中心应急办吴家兵,电话:0551-2242924,3674935,传真:0551-2242963。
附件:
1.卫生行政部门肠道传染病防制管理工作督导表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督导表
3.各级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工作情况督导表
4.各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访谈提纲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