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
我县自2007年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来,各村均按要求完成了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并顺利通过了省市民生工程验收且已经投入使用,为了确保已建成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现将其建成后的管护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岳西县卫生局民生工程村卫生室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储昭西
副组长:汪秀兰
成 员:汪为桥 方翠霞 汪孟根 朱国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项目工作办公室,汪为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卫生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院长为负责人,负责辖区内建成后卫生室的管护。
二、明确管护工作职责
各卫生院要按照县局民生工程村卫生室管护工作细则(具体内容附后)的要求逐年管护,确保已建成的卫生室未被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
三、确保管护经费
县局每年将按每个卫生室100元的标准拨付村室管护经费,各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业务收入中各提取100元/年集中使用于村室管护。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逐级向卫生局汇报。大型维修将请县财政解决。
四、确保民生工程村卫生室用途
已建成的民生工程村卫生室均须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其药品要按要求实行零差率销售,并按政策享受相应的零差率补助。各卫生室项目配置的器械要制作台账,定期养护,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量化仪器要定期进行标准校验,确保其设备功能完好。县局将适时结合其他培训项目开展村室器械使用情况的培训,各卫生院也要创造条件开展相应的培训,确保资源使用效率。
五、明确管护主体
各卫生室人员是该卫生室的管护主体,要定期排查需要养护的隐患和问题,并及时对卫生院报告,要重视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其负责人是管护第一责任人。卫生院是其管护的监管主体,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管护情况的督查和具体落实,同时负责管护资金的保管和支付,院长是卫生室管护情况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卫生局每年对全县民生工程村卫生室管护工作开展抽查和巡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民生工程村卫生室管护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卫生院:
我县民生工程村卫生室均已建成使用,为确保村卫生室能正常发挥作用,县局决定开展民生工程村卫生室管护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
二、督查方式:卫生局对全县村卫生室管护工作开展抽查。对未抽查到的卫生室,各卫生院要全面开展自查,并于12月21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卫生局项目办(联系人汪为桥)。
三、督查内容:督查包括房屋建设管护、设备管护、环境管护等情况。
四、督查要求:本次督查要求做到不遗漏一处隐患,不放过一处死角。督查后对发现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置对策。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