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岳西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为督促各创建单位进一步落实好创建工作,确保9月底完成创建任务,经研究决定,县卫生局7月底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现将督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2年7月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督查对象:岳卫〔2012〕35号文件确定的创建单位(温泉、白帽、店前、来榜、菖蒲、天堂、响肠、莲云)。
三、督查组成员:
组 长:汪传德
副组长:朱国志 孙 辉
成 员: 储海燕 汪英武 刘桂霞 闻灿凤
四、督查内容:《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标准》及《安庆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孕产妇、儿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标准及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评估报告,督查时一并上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