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卫生人才网:黄山区基层卫生院从未聘人员中公开选用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的通知:现因我区偏远乡镇卫生院岗位空缺,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22号(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安置办法)文件精神,经商人社局研究决定,在原基层医改时办理了三年过渡安置人员中,选聘一名(防保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 现因我区偏远乡镇卫生院岗位空缺,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22号(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安置办法)文件精神,经商人社局研究决定,在原基层医改时办理了三年过渡安置人员中,选聘一名(防保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必须是黄山区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办理了三年过渡安置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12月14日共5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 3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黄山区卫生局办公室(黄山区政务新区7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559—8500678)。
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面试加考察方式。如只有一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考察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者,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黄山区卫生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