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事业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事业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予以公布。同时,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集合时间:2012年1月28日(周一)上午6:50分,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大院(招宝山街道鱼丰弄12号)。对逾时未到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每人预收300元(含早餐,多退少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一张,空腹参加体检。
3.受检人员必须遵守体检纪律,上交通讯工具,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拉关系,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打听体检情况,不得无理取闹。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一切后果自负。
4.受检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受检人员对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如心率、血压、视力、听力、身高、体重等,可当场申请复查。
5.体检结束后,确认所检项目全部完成,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可自行返回。
6.体检结果将及时在镇海人力社保网(http://www.zhhrss。gov。cn)和镇海卫生信息网(http://www.zhws。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574-86290194(区人事局),12388(区监察局)
附:2012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事业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宁波市镇海 区卫 生 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