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永委宣〔2013〕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卫生系统开展“发现‘最美永嘉人’争做‘最美永嘉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最美永嘉人”的推荐、评选,不受职业、年龄、身份、名额等限制,各单位的干部、职工、群众均可推荐、参评。
2、推荐办法。由各单位制定具体操作方案,组织开展推荐,并将“最美永嘉人”推荐表报至局办公室。联系人:朱灵芝,电话:633980,电子邮箱:782889914@qq。com;同时,各单位个人也可直接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联系电话:67233234;电子邮箱:wzyjwmb@163。com。推荐截止时间:2013年7月20日。
3、推荐名额。各单位原则上推荐一名。局党委根据推荐名单组织评选3名上报。
2013年7月3日
附件 关于开展“发现‘最美永嘉人’争做‘最美永嘉人’”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永委宣〔2013〕43号)
永委宣〔2013〕43号
关于开展“发现‘最美永嘉人’
争做‘最美永嘉人’”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我省“最美现象”
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最美”人物热潮,使“最美”从“盆景”变为“风景”。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发现‘最美永嘉人’、争做‘最美永嘉人’”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发现‘最美永嘉人’、争做‘最美永嘉人’”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县发现一批“最美永嘉人”,培育一批“最美永嘉人”,宣传一批“最美永嘉人”,进一步唱响“最美声音”、研究“最美现象”、倡导“最美精神”,不断扩大“最美永嘉人”的影响力、感召力,营造全县上下从广泛发现“最美永嘉人”到人人争做“最美永嘉人”的浓厚氛围,努力使“最美永嘉人”成为我县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文化品牌,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新永嘉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最美永嘉人”内涵
“最美永嘉人”是指模范践行以“义利并举,敢为人先”为内涵的当代永嘉人共同价值观的人,他们美在平凡、美在善良、美在奉献、美在责任、美在瞬间,用“最美”生动诠释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境界,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立足平凡、追求高尚的美好情怀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在他们身上凝结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现了永嘉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
三、活动内容
(一)发现“最美”(6月-7月)
各地各单位要立足基层、深入群众、依托行业,通过群众推荐、单位推荐、新闻报道挖掘,组织开展“‘道德故事’征集”、“身边的好人推荐”和各级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及时发现平凡中的不平凡,挖掘群众中的“闪光点”,挖掘一批“最美事迹”,发现一批“最美人物”。
(二)评选“最美”(6月-7月)
1、评选范围。“最美永嘉人”的推荐、评选,不受职业、年龄、身份、名额等限制,全县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群众均可推荐、参评。
2、推荐办法。依托行业、部门系统,由各相关部门牵头分别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在社会各群体代表中,分类组织开展推荐,并将“最美永嘉人”推荐表报至“发现‘最美永嘉人’、争做‘最美永嘉人’”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也可直接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推荐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联系电话:67233234;电子邮箱:wzyjwmb@163。com。
推荐名额指导数及牵头单位:
(1)政法系统:3名,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实施;
(2)教育系统:3名,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3)住建系统:3名,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4)交通系统:3名,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5)卫生系统:3名,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6)新居民群体:3名,由县新居民局牵头组织实施;
(7)职工群体:3名,由县总工会牵头组织实施;
(8)志愿者群体:3名,由团县委牵头组织实施;
(9)女性群体:3名,由县妇联牵头组织实施;
(10)爱心人士群体:3名,由县红十字会、县慈善总会牵头组织实施。
3.表彰方式。将根据全县推荐情况,通过媒体宣传、公示和公众投票等方式,分类评出“最美永嘉人”若干名。在11月下旬,对评选出的“最美永嘉人”进行表彰。
(三)弘扬“最美”(7月-12月)
1.组织新闻宣传。各新闻媒体按照“三贴近”要求,组织记者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在采访上下力气,在报道上下功夫,在推出时机、节奏和密度上讲实效,求新求精、求实求是,形成主题宣传活动的舆论强势。《今日永嘉》、永嘉电视台、永嘉电台在重要版面和主要新闻节目中开设“最美永嘉人”专栏,大力宣传报道“最美永嘉人”。《永嘉网》在首页开设《“最美永嘉人”》专题,以集纳报道、网络视频、网络图片等多种形式,宣传和展示“最美永嘉人”。
责任单位: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2.组织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和深化“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等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和社会宣传有效途径,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和各自特色,进一步打造平台、创新手段,在机关、学校、部队、企业、社区、农村广泛开展“发现‘最美永嘉人’、争做‘最美永嘉人’”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微型党课、主题演讲、座谈会、辩论赛、班会、队会、图片展,刊播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使“最美永嘉人”的“最美精神”在社会公众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最美”从每个人心底被激发,让“最美”深植于社会沃土之中、深藏于百姓心中。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县教育局。
3.组织文艺宣传。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一线进行采风,近距离地感受“最美永嘉人”的感人事迹,创作一大批以“最美永嘉人”为主题的优秀文艺作品,用歌曲、诗歌、小品、三句半、微电影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来传唱“最美永嘉人”,表现“最美永嘉人”,践行以“义利并举,敢为人先”为内涵的当代永嘉人共同价值观。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文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发现‘最美永嘉人’、争做‘最美永嘉人’”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新闻单位要组建精干采访报道团队,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文艺团体要组织骨干力量进行研究和创作,力争推出一批社会影响大、反响好的精品力作,使“最美人物”更加深入人心。
(二)面向基层,广泛发动。坚持人民群众主体,扩大群众评选与树立“最美永嘉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真正做到“最美永嘉人”由群众评、群众树、群众学。要通过新闻报道宣传“最美永嘉人”事迹,引导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宣传活动中来,积极争做“最美永嘉人”。要通过宣传以“最美永嘉人”为主题的文艺作品更好地发动群众、鼓舞群众、引导群众,切实提升“最美永嘉人”的社会美誉度。
(三)注重实效,健全机制。各新闻单位及网络媒体要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报道“最美永嘉人”先进事迹,不断放大“最美效应”。要采取微型党课、主题演讲、文艺演出、座谈会、道德讲坛、图片展览等形式,推动“最美永嘉人”先进事迹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建立“最美永嘉人”学习宣传储备资料库,确保“最美永嘉人”评选宣传活动持续有效推进。
附件:“最美永嘉人”推荐表
中 共 永 嘉 县 委 宣 传 部
永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
“最美永嘉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
单位 | 职务 | ||||||
联系 地址 | 联系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摘 要 (300字左右) | |||||||
推荐单位或推荐个人意见 | (盖章或签字) 2013年 月 日 | 联系 电话 | |||||
注:1、详细材料事迹材料请另加附页;
2、推荐对象半身近照一张(电子稿)一并发至邮箱(wzyjwmb@163。com)
3、本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