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卫生网:福建省卫生厅有关拟批准福州市第二医院和福鼎市医院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项目的公示: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和《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7〕222号)的要求,我厅委托省心血管介入诊疗质控中心对福州市第二医院和福鼎市医院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项目进行了临床应用能力评价。根据专家的技术评价结果,我厅拟批准福州市第二医院和福鼎市医院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项目,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201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和《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7〕222号)的要求,我厅委托省心血管介入诊疗质控中心对福州市第二医院和福鼎市医院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项目进行了临床应用能力评价。根据专家的技术评价结果,我厅拟批准福州市第二医院和福鼎市医院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项目,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24日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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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