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福州市仓山区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相关规定。经仓山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公开招考28名卫生专技人员(其中24名为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专技岗位,4名为乡镇卫生院专升本临床医师培养岗位)以充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人才队伍。此次人员招聘笔试工作将委托福州市卫生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仓山区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区卫生系统共计划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其中24名为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专技岗位,4名为乡镇卫生院专升本临床医师培养岗位),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2年度仓山区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卫生信息网http://www.fuzhou。gov。cn/wsj及福州市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fzrcsc。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4名乡镇卫生院专升本临床医师培养岗位按(榕卫人〔2011〕74号)文件有关精神执行]
(七)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职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2年2月17日9:00~2月23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9:00~2月24日18:00。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2年2月20日9:00~2012年2月24日12: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2月24日12:00前通过报名网页申诉通道进行网上申诉。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2年2月20日9:00~2月26日18:0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3月5日9:00~3月9日22:00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六)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得同时报考两个以上招考岗位,如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须在考试前选择其中之一进行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3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4、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2012年3月15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和福州市仓山区监察局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成绩查询后的十个工作日通过仓山区人事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的合格线。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由仓山区人事局、仓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仓山区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面试试卷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srsrc。gov。cn)上公示,并由仓山区卫生局负责电话通知;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8:00之前(遇双休日时间自动顺延)主动到仓山区卫生局进行书面确认[地址:仓山区金山新区闽江大道236号(金山剧院旁)],并及时报区人事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2012年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在职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4)留学归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对达到岗位公开招聘上线人员,若笔(面)试总成绩相同,名次排列及录取聘用办法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并在岗位公开招聘数内按名次顺序依次录取聘用;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经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招聘单位在单位编制数内予以同时录用。
3、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srsrc。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应当主动配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由仓山区人事局、仓山区卫生局共同负责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招聘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必须经过7个工作日公示[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srsrc。gov。cn)]。
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福州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2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本岗位不再递补录用。
八、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将邀请仓山区纪委监察部门派人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九、注意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州卫生人才网或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4、福州卫生人才网是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7、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后,拟聘用的考生,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到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的,应主动向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说明理由,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咨询电话: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83472400
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83139747
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