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局 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部分县(市)区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2〕391号)精神,结合我市部分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人才招聘的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6名、专科毕业生12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2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1 | 仓山区卫生局 | 2 | 本科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 | 中西医结合 | ||
3 | 专升本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或中医专业 | ||
2 | 晋安区卫生局 | 3 | 专升本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或中医专业 |
3 | 闽清县卫生局 | 3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或中医专业 |
2 | 专升本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或中医专业 | ||
4 | 永泰县卫生局 | 4 | 专升本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或中医专业 |
考生经考核录用并签订就业协议后,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公务员局具体安排用人单位。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州市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fzwsrc。com/)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fzrcsc。com)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8月20-21日
报名地点:福州市卫生局七楼人事教育处(福州市六一中路77号)
联系电话:0591-83305587 0591-83318097
电子信箱:fzswsj@126。com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需携带2012年福州市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报名表(一式贰份)、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寸照片2张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需携带2012年福州市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报名表(一式贰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一寸照片2张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指定地点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当地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卫生局于2012年8月31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