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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罗东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南安市罗东中心卫生院附属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列入2013年卫生院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本次招标采用南安卫生网发布公告、书面投标、现场开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南安市罗东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
1.2 建设地点:南安市罗东中心卫生院
1.3 质量要求:废水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1.4 工程规模:日处理30吨废水,即平均每小时1.5吨,处理20小时。
1.5 工期为60天,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达标。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单位自筹。
1.7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2、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包干,最低价中标办法。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要求,自行考察工程所在现场及周围环境。中标价包括设计、施工、设备使用、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住宿、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不包含原建筑物的拆除等土建费用)。
3、对投标人要求:
3.1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证书的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于开标当天,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3.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于开标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退还除中标人外的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12万元。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16时30分前,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至南安市罗东中心卫生院(南安市罗东镇罗东街111号);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16时30分,开标地点:南安市罗东中心卫生院。
6、参加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格证书复印件,不能出示以上证件的,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审。
7、投标文件要求和开标方法:
投标报价书由投标人自行采用牛皮袋或信封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宣布中标人。
招标人:南安市罗东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05969667
地 址:南安市罗东镇罗东街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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