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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第二批体检合格人员公示

来源:泉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4 中国卫生人才网
泉州医药卫生人才网:泉州市卫生局有关2012年下半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第二批体检通过人员公示:根据《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要求,现将公开招聘研究生第二批体检结果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单位陈立华福建医科大学泉州市儿童医院 请被公示的应聘研究生注意如下事项: 1、属2013届毕业生的,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调档录用手续。 2、非2013届毕业生的: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

根据《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要求,现将公开招聘研究生第二批体检结果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姓  名

毕业院校

应聘单位

陈立华

福建医科大学

泉州市儿童医院

请被公示的应聘研究生注意如下事项:

1、属2013届毕业生的,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调档录用手续。

2、非2013届毕业生的: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到用人单位。

3、各应聘研究生要及时跟踪落实把个人档案调到泉州市公务员局或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以便办理档案考核手续。

4、档案考核阶段,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将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档案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合格的,正式转正。

5、以下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①应聘人员无合理的理由又无法按时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②应聘人员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派遣证等证件原件者;

③应聘人员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将本人档案调到泉州市公务员局或泉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④应聘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位的,必须事先向泉州市卫生局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核同意后,可保留录用资格。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95—22252033、22255775。

泉州市卫生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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