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莆田闽中青少年近视防治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向我局申请延续有效期,根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行政许可注销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法监【2006】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注销莆田闽中青少年近视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具体内容见附表。
附件:莆田市卫生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莆田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莆田市卫生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项目 | 注销的理由和依据 | 注销时间 |
1 | 莆田闽中青少年近视防治所 | 城厢区仓后路 | 翁桂勇 | 223448350304320435 | 眼科 | 理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申请延续有效期。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行政许可注销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8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