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织纹螺上市季节,近期一些地方发生了因食用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市卫生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拒绝购买和食用织纹螺,以免引起食物中毒。市民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及时到医院就诊。餐饮单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查验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割香螺,莆田人也称其为麦螺,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其本身无毒,但由于摄食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或者其他有毒物质如河豚毒素等而被毒化。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