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市卫生局制定并印发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组织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2013年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强化餐饮服务监管。
截至6月25日,已完成上半年的监督抽检任务,共检测样品221份。其中花生及其制品20份,豆腐10份,腐竹10份,辣椒酱和辣椒粉10份,发酵面制品(油条、油饼、馒头、面包)11份,腌制生食水产品11份,酱卤肉20份,煎炸用植物油20份,肉丸(鱼卷、鱼丸、扁肉)20份,食用冰块23份,生活饮用水36份,集中消毒餐饮具30份。以上样品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合格195份,合格率88.24%,不合格指标均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针对样品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员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将于下半年进行再次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