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莆田市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招考简章
一、招聘单位
本次参加招聘的卫生院共有28家单位61人,其中:仙游县10家;荔城区4家;城厢区3家;涵江区5家;秀屿区5家;北岸1家。具体招聘单位、人数等见附后。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5名,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2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56名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权对外行使职能的机构出具证明。
2、请考生认真核对清楚岗位条件后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材料要求:报名者应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升本报名者还应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省外高校毕业生若身份证为外省,请携带原户口籍贯等相关证明。
4、信息发布:莆田市卫生局网站(www.ptws。gov。cn)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情况,填报志愿,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没有考上的,面试得分过60分的情况下,若其服从调剂的,可安排统一调剂。
咨询电话:0594-6796819 2289366
投诉电话:0594-2382075 2396298
四、考核办法
考核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专升本”考生的考核成绩由“专升本”笔试成绩(占50%,即50分)和面试成绩(占50%,即50分)合并计算组成。面试成绩采用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实践技能操作项目为临床医学类面试项目(详见www.ptws。gov。cn,人事信息栏目下载)
面试地点:莆田学院医学院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0日(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五、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招考职位计划人数,按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聘用
招聘机关按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从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在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经批准可以递补。递补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发给聘用通知书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就业等入编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机关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包括在校3年学习或委培2年时间),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附:2012年莆田市招聘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需求信息表1.zip
莆田市卫生局 莆田市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