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乡镇卫生院医学人才短缺现状,经省政府同意,由我局委托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我市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医学毕业生200名,充实基层全科医生队伍。
一、招收对象。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50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50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表)。
三、教学点设置。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点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点在闽北卫生学校)。
四、学制。3年。
五、招生程序。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科批次进行,单列院校专业代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录取后与户籍所在地卫生局签订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书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培养方式。委托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单独编班教学,并纳入院校统一管理,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具体管理及教学方式应以协议方式与其对应的校外教学点确定。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医学高职高专院校颁发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加注“定向基层医疗机构”。
七、就业和毕业后教育。定向委培生大专毕业后,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给予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培养类别为“定向生”,并备注“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就业”。经当地卫生、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由签约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定向培养协议,采取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的“直通车”方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其所在单位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91号)要求,毕业当年选送其到省卫生厅认定的培养基地参加为期2年的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培训期间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培养合格证书作为其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应回签约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定向委培大专生在培训、工作期间只能参加成人医学学历教育。
八、经费补助。(1)定向委培生学费。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市财政按6600元/人·年标准予以补助。(2)毕业后教育生活补助。毕业后在省卫生厅认定的培训基地培训期间,享受选派单位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等待遇及由财政提供的12000元/人·年生活补助。
附件:三明市2013年定向乡镇卫生院医学大专生招生计划表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