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公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以及《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1〕452号)和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卫〔2011〕38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院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部分岗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3名、专科毕业生6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部分岗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本科生
序号 用人单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备注
1 西陂镇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本科
2 龙门镇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本科
3 雁石镇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本科 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一)专科生
序号 用人单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备注
1 适中镇中心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及以上
2 白沙镇中心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及以上
3 万安镇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及以上
4 苏坂乡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及以上
5 岩山乡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及以上 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6 雁石镇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龙岩人才网(网址:www.lyrcw。com)
龙岩市卫生局网站(网址: www.lyswsj。gov。cn)
新罗区人事局网站(网址: www.xlrc。com)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专科毕业生应在2011年7月28日前到区卫生局人秘股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溪畔路17号
联系单位:新罗区卫生局
联系电话:0597-2321181
电子信箱:0597-2321181@163。com
3.资格审查
新罗区人事局和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新罗区卫生局五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包括临床医学、卫生法律法规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及医患关系沟通技巧和院感知识等内容;综合知识: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等内容。
(4)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办法:由区委编办、人事局和卫生局联合成立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规定
1、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2、经公示无异议后,受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与乡镇卫生院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新罗区人事局
新罗区卫生局
201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