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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7-5 中国卫生人才网
山西卫生人才考试网: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印发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公告:晋卫办医[2009]104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46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
 

晋卫办医[2009]10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46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子宫腺肌病、卵巢良性肿瘤、宫颈癌和输卵管妊娠等妇科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  话:010-68792840、68792205

附件: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doc

 

  附件: 【附 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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