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政[2010]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液内科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4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液内科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血液内科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马旭东 电 话:010-68792840、68792825 |
附件: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临床路径.doc】 附件: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临床路径.doc】 附件: 【初治APL临床路径.doc】 附件: 【完全缓解的APL临床路径.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