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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关于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7-5 中国卫生人才网
山西人民卫生人才网:转发卫生部有关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的公告:晋卫医政[2010]7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现将《卫生部关于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卫生部关于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
 

晋卫医政[2010]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关于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

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专科医疗服务,我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现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可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的原则和办法,开展辖区内的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促进专科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各医院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联 系 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高新强   李大川

联系电话:010-68792732 68792211

   电子邮箱:mohyzsyljgglc@126。com

 
  附件: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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