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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7-5 中国卫生人才网
山西卫生人才考试网: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的公告:晋卫办医管〔2010〕6号各市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10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移植数据安全管理各移植医院要严格管理移植数据网络直报工作,制定相应保密制度,加强帐户安全管理,防止本单位的帐户信息和直报内容外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移植数据的填报及其他相关工作,并配备专用计算机设备。
 

晋卫办医管〔2010〕6号

各市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10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移植数据安全管理

各移植医院要严格管理移植数据网络直报工作,制定相应保密制度,加强帐户安全管理,防止本单位的帐户信息和直报内容外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移植数据的填报及其他相关工作,并配备专用计算机设备。该设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以确保数据安全。

二、网络直报监管

省厅医管处将进一步加强对移植数据网络直报工作的监管工作,对于未按规定报送移植数据、不主动配合移植数据核查工作的医院,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十九条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55号)中“一票否决”的规定,暂停直至注销该医院相应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同时追究医院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数据网络

直报管理的通知

卫办医管发〔201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数据(以下简称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准确、及时地掌握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植数据网络直报原则和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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