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2010〕6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我厅制订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8号)与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计生委《山西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晋卫疾控〔2009〕35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通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督促各级履行职责,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领导组与办公室 领导组 组 长:李书凯 副组长:李 贵 郭湛英 阴彦祥 成 员:石秀萍 韩荣莲 金永生 张杰敏 白继庚 刘 强 李 保 康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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