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厅关于开展全省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的通知另行下发。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52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9年,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在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项评比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规范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深化病历内涵,提高病历质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根据《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病历内涵建设,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经研究,我部决定继续开展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现将《2010年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