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政函[2011]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的通知》(卫医政疗便函〔2010〕145号)转发你们。
二〇一〇一年三月十八日 卫办医政函〔2011〕54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 (2011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建立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卫生行政部门和三级综合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执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付文豪、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205、68792097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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