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医管〔2012〕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16号)转发你们(以下简称《专科医院标准》,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请认真贯彻落实。 我厅将结合我省实际,对《专科医院标准》进行调整,报卫生部备案后施行。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与厅医管处联系。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病等 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在总结我国医院评审评价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制定了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1年版)》,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标准(2011年版)》是各地开展三级专科医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前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和卫生政策导向,结合本地特点,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对《标准(2011年版)》进行适当调整,报我部备案后实行。各地在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联 系 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陈虎、刘勇 联系电话:010-68792731 传 真:010-68792959 电子邮箱:mohygspjc@163。com 附件:1.三级传染病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doc 2.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doc 3.三级口腔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