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监督〔2013〕1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 现将《山西省2013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山西省2013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省卫生工作和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为基础,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职业病防治、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推进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联合省发改委开展督导检查,争取2013年底97个县级卫生监督所房屋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执法车辆、现场检测设备、现场取证设备、现场出证系统配备的推广使用,提高全省卫生监督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网络。2007年省编办《关于补充下达乡(镇)卫生院编制的通知》(晋编字[2007]38号),下达各市、县乡镇卫生监督员3601名编制。按照2011年省编办《关于全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晋编字〔2011〕8号)要求,乡镇卫生监督站调整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其编制、人员从乡镇卫生院整体划转。目前,一些地方尚未按省编办要求落实人员编制。2013年各市、县(市、区)要积极落实乡镇卫生监督编制和人员,并整体划转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四是建立卫生监督工作示范县。各地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创新监管工作模式,树立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示范典型。使全省各地能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二、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医护人员违规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放射诊疗专项整治。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的管理、使用及安全防护;加强放射诊疗人员的防护培训、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实施新购大型医疗设备、新增放射工作人员申报制度;强化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管理,严厉查处过度放射诊疗行为。三是实行驻院监督员制度。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派驻监督员,明确监督工作任务和监督员责任,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四是健全完善卫生监督公示栏制度。五是继续与省高法、高检、公安、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不含村卫生室),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举报案件查处率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CT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70%,健康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PET、PET/CT、SPECT和SPECT/CT,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对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 三、深入推进“健康校园”创建活动 继续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着力探索适合我省学校卫生的监管模式。组织全省督导检查,创建一批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典型,争取每个县树立1家学校卫生优秀单位,同时通报批评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曝光一批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不符合规定的学校。召开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现场会,推动我省学校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力度 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方案要求,统筹安排监测点位和数量,认真落实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信息报告。加强饮用水卫生许可和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督管理,严格许可制度和规定,加强许可时的检测检验。推进省、市、县(市、区)饮用水卫生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省疾控中心和太原市疾控中心争取在2013年底前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指标检测能力,其他10个市必须具备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进一步对城乡供水状况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当地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和供水设施情况,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职业病防治院建设。督促、指导省、市职业病防治院的工作,尽快成立职业病防治科,配置职业病病床,开展医护人员职业病防治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病救治能力。二是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分级监管,完成全省所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分级评定,督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高对劳动者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的筛查率。三是规范职业病报告,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风险评估,做好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工作。四是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对全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现场督查、考核,完成新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换证工作。 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 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争取每个市最少有1家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和卫生学评价单位,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规范开展卫生学检测和评价等工作。大力推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实现我省集中空调卫生监督的重大突破。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率要达到100%,保持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100%和美容美发场所50%以上的成果,逐步提高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率,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 七、加强传染病、健康相关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 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和重点抽检计划,严格医疗废物处置、疫情报告、消毒隔离等监督。加强涉水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规范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认真落实产品的监督抽检和市场在售产品的监督,保障全省相关产品卫生合格。认真落实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八、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程序、职责等,创新服务机制,完善考核制度,切实形成卫生行政部门、专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协作共管、有效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行“三大员”工作模式,即县有卫生监督员,乡有卫生监督协管员,村有卫生监督信息员。通过“三大员”的积极工作,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100%县(市、区)的城乡居民。 九、严肃卫生监督调查报告制度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卫生监督调查报告管理,明确并严格落实各单位、各专业、各科室的卫生监督调查报告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开展卫生监督调查报告的督查考评,上级卫生监督部门要把调查报告列入对下级机构的绩效考核和督导内容,各机构要把调查报告列入对科室、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卫生监督调查报告填报要求,提高卫生监督调查报告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卫生监督信息数据分析,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可靠依据。 十、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卫生监督员在线学习和2500名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以及省、市首席卫生监督员的选拔培养。二是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我省卫生监督员“五不准”规定,组织开展监督员任职考核,以县为单位合格率达到95%以上。省和各市要对基层组织开展以着装、风纪、廉洁执法及案件评查等为主要内容的大稽查。做到作风过硬、执法如山。三是加强文化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打造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队伍。五是工作重心下沉。县级卫生监督员每年在一线工作时间要达到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市级卫生监督员要达到二分之一,省级卫生监督员要达到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