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八项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就改进机关会风文风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一、关于改进会风
1、精简会议数量。各科室(中心)以市卫生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的大型会议,须经局务会或局领导同意后召开;专业、专项会议由各科室(中心)、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各类专业会议一般只安排主管领导、会议主持人和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席台就座。要减少会议规模,参会人员应当是与会议内容相关的负责人和直接承办人。要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各科室(中心)可通过书面交流、电话、现场调研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会;市卫生局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开会部署;内容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合并召开;各科室(中心)要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表彰会、研讨会、庆祝会、纪念会等。
2、压缩会议时间。各类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90分钟内,会议通知要明确会期并严格执行;全系统重要会议可安排市局领导讲话,除合并或连续召开的会议外,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2位领导讲话;有大会发言的,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过3人,同时要减少发言时间。各科室(中心)起草市卫生局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
3、讲求会议实效。会议讲话要尽量避免照本宣科,除重要会议外,提倡领导工作挈领、言简意赅的即席讲话;领导参加调研、检查、视察等工作中的会议,原则上只作口头讲话;议题审议、工作协调会议,会上印发书面材料,汇报人可只作重点情况介绍。决策性会议会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如传达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原则上下发书面材料,重点强调贯彻落实的意见或要求;工作部署要务实创新,会后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二、关于改进文风
4、严格发文管理。各科室(中心)以市卫生局名义的发文,要严格履行发文程序。科室(中心)草拟稿完成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以“市卫字”文号的发文,须由局主要领导签发,以其他文号发文的,由局分管领导签发。涉及全局性的文件,一般以“市卫字”印发;业务性文件以各科室(中心)文号印发;函件一般由分管领导签发,办公室统一编号。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确保涉密文件安全。
5、精简数量篇幅。各科室(中心)要从严执行发文规定,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凡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安排部署的,一般不再印发文件。各科室(中心)呈送市卫生局的上行类文件,“请示”一般不超过500字,“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
6、提高文件质量。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提倡写短文,直述不曲,少说空话、套话,做到条理清楚、文字精练。
晋中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