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医政函〔2012〕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科文卫体工会、医务(卫生)工会、卫生厅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局工会、兵团工会:
根据《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总工发〔2012〕42号),我部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各地竞赛活动和选拔推荐,我部确定了96名选手参加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决赛。按照工作计划,定于2012年11月在北京举行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内容、形式
以护理专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临床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护理3个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人文素养、沟通能力和服务能力等为主,采用人机对话、自我展示、现场竞答、模拟情景等形式进行。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11月6—7日。11月5日下午报到,11月8日上午离会。
(二)住宿及竞赛地点。北京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电话010-84901458、84901459)
三、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队参加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决赛活动。每支代表队由5人组成,包括领队1名、参赛选手3名(临床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护理专业各1名,参赛选手名单见附件1。)和联络员1名组成。领队由主管厅局领导担任,联络员由工会或医政处相关同志担任。
四、有关事项
(一)参加人员的交通及住宿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决赛活动不安排接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北门一层大厅报到。
(二)参赛选手服装及鞋帽由我部统一提供。(护士服装尺码及鞋码参考表见附件2。)
(三)定于11月6日9:00—10:00在会议楼北门一层大厅进行选手抽签,抽签时,请参赛选手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护士执业证书。10:30—11:30预备会议,请全体参赛人员提前做好安排,准时参加。6日下午进行人机对话。11月7日其他决赛活动及总结表彰。
(四)请参赛选手准备3分钟个人展示视频,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平时工作情况,所在医院和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情况,个人在地方竞赛和选拔活动中的表现。视频制作要满足以下要求:文件为avi或m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每秒帧数不少于25帧。
(五)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按照要求统一填写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决赛参加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参赛选手的照片(1寸彩色近期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六)为全面掌握地方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的竞赛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填写《各省(区、市)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请将(五)和(六)所要求的材料及照片一并于2012年10月29日前报送我部医政司护理管理处。
联系 人:医政司护理管理处 王勋、谢博瑞、孟莉
联系电话:010-68792206、68792208
传 真:010-68792513
邮 箱:hulichu@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 编:100044
附件:1.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决赛参赛选手名单
2.护士服装尺码及鞋码参考表
3.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决赛参加人员信息表
4.各省(区、市)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5.北京会议中心路线图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