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医〔2012〕15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在医院护士队伍中实施岗位管理,是提升护理科学管理水平,调动护士积极性的关键措举,是稳定和发展临床护士队伍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护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河北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医院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卫生厅医政处反映和沟通。
联系人:白文丽 联系电话:0311-85989735
河北省卫生厅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