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疾控发〔2012〕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示范区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2012年,全国 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推荐136个县(市、区)申报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我部组织专家组按程序进行了材料预审、现场考评和综合评审,认定北京市西城区等101个县(市、区)达到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方案要求,决定授予其“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名单见附件)。
获得示范区称号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加强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健全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全国慢性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2012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
2012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
北京市:西城区、房山区
天津市:南开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鹿泉市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锡林浩特市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宁安市
上海市:长宁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浦东区、金山区、奉贤区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苏州市张家港市、太仓市,连云港市赣榆县、东海县,淮安市淮安区,镇江市京口区、丹徒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西湖区,宁波市北仑区、海曙区、镇海区,嘉兴市桐乡市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马鞍山市花山区,阜阳市颍州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三明市梅列区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烟台市福山区,潍坊市高密市,泰安市宁阳县,威海市文登市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平顶山市卫东区,濮阳市华龙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十堰市茅箭区,襄阳市保康县,恩施自治州咸丰县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岳阳市岳阳楼区,湘西自治州凤凰县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黄埔区,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清远市清新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永川区、南川区,丰都县,开县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江油市,自贡市自流井区,广汉市,资阳市乐至县,攀枝花市东区,阿坝自治州汶川县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玉溪市红塔区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区,宝鸡市眉县、千阳县,汉中市宁强县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白银市景泰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