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规财〔2012〕24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河北省卫生厅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