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直团﹝2013﹞1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团委、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2012年,厅直系统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贯彻共青团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共青团河北省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在省卫生厅党组和厅直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积极投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活动,为推进全省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和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厅直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推动全省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经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同意,厅直机关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12年度卫生系统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和优秀个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岗位能手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厅直五四红旗团委
要达到“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标准,具体条件为:
1、团委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规范,领导班子健全,能够按时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团结进取,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2、认真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统计、团费收缴、团员超龄离团等基础性工作;
3、主题活动丰富多彩。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的开展团的活动,在工作中较好的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工作有特色、活动有实效,团员参与活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4、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能够认真落实团的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团的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
5、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地围绕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积极为本单位发展献计献策,有1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
(二)厅直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工作较好,团内各项制度健全,能够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按期换届,认真执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强,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团支部工作;
4、能够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在本单位发展建设中发挥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
(三)厅直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1、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组织成立一年以上,青年志愿者均已注册;
2、开展志愿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总结,并积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开创服务工作新局面,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3、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活动有特色、有品牌、成效突出,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四)厅直优秀共青团员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能够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五)厅直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能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好的实际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4、热爱共青团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共青团工作满2年。
(六)厅直青年岗位能手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勤奋工作;
3、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在本单位的各项技术比武、业务考核等活动中名列前茅;
4、优质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成绩突出。
(七)厅直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表现优异;
3、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是本单位团组织在籍注册志愿者。
二、评选名额
本次表彰将评选厅直五四红旗团委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2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2个、优秀共青团员5名、优秀共青团干部5名、青年岗位能手5名、优秀青年志愿者5名。
三、要求
1、各单位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上报。各单位均可推荐上述表彰集体和个人各1名。
2、请于2013年4月19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2份)、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2份,A4纸打印)报厅直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厅直团委将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联系人:王城尧、刘麟韵
电 话:0311-85989704 85989735
附件:1、2012年度厅直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2012年度厅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2012年度厅直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4、2012年度厅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2012年度厅直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2012年度厅直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7、2012年度厅直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共青团卫生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