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函﹝2013﹞120号
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保监局、省红十字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省慈善总会、省军区后勤部:
卫生总费用是衡量一个国家对人民健康关注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完善卫生政策、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和进行医改监测的重要参考,经常被各部门作为评价政策实施效果、制定新政策的重要依据。我国政府近年来十分重视卫生总费用的测算,并每年向国内外发布卫生总费用数据。去年,我厅成立了卫生总费用核算项目组,并派相关人员前往各单位搜集数据,在各单位有力支持下,完成了《2012年河北省卫生总费用报告》。此项工作为年度连续性工作,为做好2013年河北省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请各单位提供2012年度卫生费用有关信息,近期我厅将派员前往贵厅(局、单位)接洽,请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为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各厅(局、单位)所提供资料将仅用于河北省卫生费用核算。
河北省卫生厅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