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政策依据
为缓解我县乡镇卫生院医学人才短缺现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为三明等4个设区市定向培养本土化大专学历医学人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0号)、《三明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定向乡镇卫生院医学大专生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明卫函〔2013〕160号)文件精神,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充实基层全科医生队伍。
二、招生对象和程序
本次定向培养的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户籍在本县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尤溪县卫生局签订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书入学,学制3年。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
2013年,我县定向乡镇卫生院医学大专生招生50人。
四、培养方式
依托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编班教学,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市财政按6600元/人·年标准承担。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加注“定向基层医疗机构”。
五、就业和毕业后教育
定向委培生大专毕业后,采取考核聘用的就业“直通车”方式,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就职。定向委培生在毕业当年,由乡镇卫生院选送到省卫生厅认定的培训基地参加为期2年的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培训期间,享受选派单位基本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障等待遇及由财政提供的12000元/人·年生活补助。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应回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六、违约责任
考生违约责任按闽政办〔2013〕7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考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请立即与我局联系签订协议的有关事项,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6325731
尤溪县卫生局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