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哈尔滨第24届大冬会即将开幕,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为做好节日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确保“平安大冬”目标实现,有效预防、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本着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卫生应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当地实际,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群体性意外伤亡事故的卫生应急工作做出统一安排和部署,明确疾病控制、医疗救治、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责分工,做到应急指挥协调有序,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旅游、交通、农业、气象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二、密切监视,及时预警,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保证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要加强不明原因
肺炎或疑似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SARS、
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全面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汇总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信息,适时做出预警反应。情况紧急时应电话直接报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并迅速按相关预案和规范采取救治、隔离等卫生应急处置措施。节日期间要坚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零报告制度,各市(行署)卫生局要分别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3日期间和2009年1月25日至1月31日期间,每日分析汇总当日情况,于每日16:00时前将书面材料传真到省卫生厅值班室(传真:0451-85971160),文字可长可短,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三、准备充分,应对及时,积极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节日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卫生应急预案的要求,全面做好应对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人员、技术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相关卫生应急响应程序。一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加强非职业性
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黑卫电发〔2008〕59号)、《关于做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工作的通知》(黑卫急发〔2008〕615号)和省卫生厅、省气象局联合转发的卫生部、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极端天气条件下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黑卫电发〔2008〕60号)的具体要求,重点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和极端天气条件下卫生应急工作。二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冬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黑卫急发〔2008〕643号)和《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反恐怖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卫急发〔2008〕148号)文件精神,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迅速进入应战状态,制定和完善相应预案、组建好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好卫生应急物质储备,保持应急装备的良好运行状态,强化人装结合,随时准备应对各类恐怖事件的发生,确保“大冬会安全顺利进行。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要在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做到反应迅速,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节日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各市(行署)卫生局要在两个节日休假的前2天分别将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包括手机)报省卫生厅应急办(传真:0451-85980551)。在节日值班期间,要严格做到守时、守岗、守责、守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确定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省医院、省二院、省四院、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哈尔滨急救中心为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单位,以上单位要在节前做好卫生应急队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需要,可以随时派出,迅速参与事件的处置。各单位要在两个节日休假的前2天分别将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包括手机)报省卫生厅应急办(传真:0451-85980551),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联络通畅。
四、突出重点,认真督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餐饮具卫生和消毒监督工作,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保障措施,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查找并及时消除单位内部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宣传,普及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卫生防病和保健常识,特别是要加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防控知识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自救与互救能力,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各市(行署)卫生局于2月1日前将附件1、2表格报省卫生厅应急办。如节日期间所辖区域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请将相关卫生应急工作另附文字进行详细报告。
附件:1.《______市(行署)2009年元旦至春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总表》
2.《______市(行署)2009年元旦至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及其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赵海滨 13359512610
徐淑贤 13946039669
电话:0451-85980551 传真:0451-8598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