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民卫生网:有关推荐黑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专家库专家的公告黑卫监督发〔2009〕16: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黑卫监督发〔2009〕164号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荐黑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各市(行署)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技术评审工作需要,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正、有效地进行。鉴于原有专家库人员工作变动的实际,我厅决定对黑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专家库专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 我省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监督发〔2009〕164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荐黑龙江省涉及饮用水
卫生安全产品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技术评审工作需要,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正、有效地进行。鉴于原有专家库人员工作变动的实际,我厅决定对黑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专家库专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省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部分科研院所具有相关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
二、推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专家推荐。由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专家(正
高级职称)推荐,并签字。
(三)卫生厅提名。
三、推荐专业分类
(一)水卫生学
(二)水卫生标准
(三)水质理化
(四)水微生物学
(五)毒理学
(六)给水工程学
(七)卫生统计
(八)卫生监督
四、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严谨,责任心强,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二) 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的技术职称,熟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离退休人员原则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审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行署)卫生局及有关单位根据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1人,填写申报表,并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市(行署)卫生局统一报送。
(二)各市(行署)卫生局务必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09年4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进行资格审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聘任。
(三)专家库专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专家聘期四年,期满后可以连聘连任。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按程序随时补充专家库专家。专家库的日常管理由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附件:黑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二○○九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专家库 通知
共印45份
附件
黑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贴 照 片 处 (一寸彩色免冠) |
职称/职务 | | 毕业院校 /专业 | | 学历/ 学位 | |
工作单位 | |
单位地址(邮编) | |
办公电话 | | 住宅电话 | | 移动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现从事岗位 | | 从事相关 工作年限 | |
申请专业:□水卫生学 □水卫生标准 □水质理化 □水微生物学 □毒理学 □给水工程学 □卫生统计 □水卫生监督 |
相关工作经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局意见: 盖 盖章 年 月 日 |
省卫生厅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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