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卫监督函〔2010〕110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续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的批复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申请书》等材料收悉,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8〕33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8〕32号)等法律、法规,经专家现场考核评估,省卫生厅审核,同意你单位续展“x、g射线个人剂量”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服务项目。 此复。 二○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 续展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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