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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五部门转发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卫生厅 更新:2013-7-8 中国卫生人才网
黑龙江医药卫生人才网:等五部门转发卫生部等五部委有关印发《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公告(:黑 龙 江 省 卫 生 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文件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卫疾发〔2010〕515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转发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 印发《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

黑 龙 江 省 卫 生 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  文件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卫疾发〔2010〕515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转发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
印发《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确定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我国政府对此积极响应,将消除麻疹作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努力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国家卫生部、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10〕65号),现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省今年麻疹发病数较往年明显增加,发病水平较2012年发病率实现百万分之一的消除目标尚有较大差距。2010年秋季,全国范围统一开展一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我省麻疹强化免疫年龄范围扩大到8月龄至14周岁,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认识,切实加强对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任务明确、履职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消除麻疹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具体的工作指标:一是以县(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并维持在95%以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15岁以下儿童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二是托幼机构、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儿童含麻疹成人补种率达到95%以上。三是以市为单位,麻疹监测病例中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20/100万以上,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0%以上,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和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科学估算本地麻疹强化免疫所需疫苗和注射器数量并及时上报。建立健全麻疹监测网络,提高麻疹监测能力和水平,强化麻疹疫情应急处理能力。
(二)教育部门负责做好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并督促漏种疫苗儿童的及时补种工作,并于每年9月集中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月”活动,切实保证在儿童中建立高水平的免疫屏障,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三)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麻疹强化免疫所需经费。麻疹强化免疫接种人员补助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各级麻疹强化疫苗冷链运转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要保证将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麻疹强化免疫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的培训、冷链建设与运转、宣传、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和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经费,保证麻疹强化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辖区的麻疹强化免疫疫苗流通的监督管理。
三、督导检查,评价成效
各地要严格按照《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每年要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于次年2月底前将评估结果报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消除麻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消除麻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卫生 转发 麻疹 方案 通知
抄送:省政府。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120份
卫   生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教   育   部文件
   财   政   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黑卫疾发[2010]515号

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消除
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麻疹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确定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我国对此积极响应,将消除麻疹作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特制定《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年七月七日
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
麻疹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呼吸道疾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确定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我国对此积极响应,卫生部制定印发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各地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围绕消除麻疹工作目标,开展了一系列以提高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麻疹监测为主的活动,全国消除麻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由于各地免疫规划工作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接种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等原因,部分地区尚未将各项策略措施落到实处。目前,我国麻疹发病水平较2012年发病率实现百万分之一的消除目标尚有较大差距,任务十分艰巨。
为加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努力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工作目标,提高全人群健康水平,制定《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指导原则
消除麻疹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等策略和措施,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
、目标
(一)总目标。
2012年,力争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二)分年度目标。
―――2010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25-30/100万以下。
―――2011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100万以下。
―――2012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达到消除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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